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****年度多功能会议室建设成交结果公告
*、项目编号:**************
*、项目名称: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****年度多功能会议室建设
*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************ 供应商地址:合肥市习友路***号*盛颐景园4号楼****室 中标(成交)金额:******元整(¥******.**元)
*、主要标的信息
货物类 1、名称:▲无线数字会议话筒(1台主机+**个话筒) 品牌:***** 规格型号:***-**** ******* 数量:1套 单价:*****元 2、名称:▲模块化高清矩阵切换器 品牌:****** 规格型号:****** 数量:1台 单价:*****元
*、评审专家(单*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
李春涛,郭建华,杨卫华
*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根据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**.1条规定收取,收费金额:*******元整
*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*、其他补充事宜
(*)若投标人(供应商)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*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*至周*,上午8:**-**:**,下午**:**-**:**,节假日休息)向**************提出质疑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合肥市巢湖市裕溪路**号岗岭综合楼4楼,联系人:张工,联系电话:***********。 若投标人(供应商)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,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。 (*)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 (1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 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 3、被质疑人名称; 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 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 (2)有下列情形之*的,不予受理: 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 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 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 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*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*******
地址:合肥市巢湖市姥山路1号
联系方式:*****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********
地址:合肥市巢湖市裕溪路**号岗岭综合楼4楼
联系方式:*****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**
电话:***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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